

澳大利亚正在逐步建立一项新的许可制度,旨在将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代币化平台纳入其金融服务牌照体系。

澳大利亚参议院经济立法委员会已通过一项法案,要求加密货币交易所和代币化平台遵循国家现行金融服务法规,并建议通过《公司法修正案(数字资产框架)2025》。
这一举动使澳大利亚更接近于建立“数字资产平台”(DAPs)和“代币化托管平台”(TCPs)的专属许可框架,旨在填补因高知名度数字资产企业如FTX倒闭而产生的监管空白。
该法案由助理财长兼金融服务部长丹尼尔·穆里诺于2025年11月首次提出,旨在将DAPs和TCPs纳入金融产品范围,适用于《公司法》和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法案,从而推动大多数持有客户资产的中心化交易所和代币化托管业务进入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体系。
获得许可的平台需符合ASIC设定的托管与结算标准,遵循针对零售客户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受特定平台行为与治理要求的约束。年交易额低于1000万澳元(700万美元)的小型服务商及部分公有区块链基础设施将获得豁免。

行业团体对术语提出警示
报告中提到的行业团体,如律师事务所Piper Alderman,警告称,过于宽泛的“数字代币”和“事实控制”测试,可能会无意中将钱包软件和基础设施服务商纳入非单边控制结构,包括常见的多方计算(MPC)配置。
美国区块链公司瑞波实验室支持将“控制”作为监管边界的“适当联系”,但认为法案需要更好地兼容现代安全架构,如MPC钱包。
公司警告称,若严格按照“事实控制”测试解读,仅持有单一密钥分片的技术服务商可能被误判为受监管托管人,并敦促立法者明确,若某实体无法在未获客户协作的情况下单方面转移资产,则不构成事实控制。
委员会承认了上述担忧,但选择支持财政部通过未来法规完善监管边界的方案,而非重写核心定义。
Coinbase称赞进展但警告去银行化风险
Coinbase澳大利亚地区总监兼亚太区执行董事John O’Loghlen在发给Cointelegraph的邮件声明中表示,委员会的推荐是“澳大利亚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地位的重要一步”。他认为,澳大利亚拥有引领数字资产创新的资本与人才,但仍需明确规则以释放潜力。
O’Loghlen还警告称,“尽管政府在2022年已支持应对措施,去银行化的反竞争行为依然猖獗”,并呼吁堪培拉优先落实金融监管委员会的建议。
随着委员会的支持,该法案现将提交参议院,待日后辩论及最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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