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FTC公布了关于去年启动的试点计划中,加密货币作为抵押品的具体要求。
在周五发布的通知中,CFTC市场参与者部和清算与风险管理部回应了去年十二月发布的工作人员函件所引发的常见问题。这些函件确立了一个试点项目,允许在衍生品市场中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抵押品。
通知提醒希望参与试点的期货佣金商,必须向市场参与者部提交通知,说明开始接受客户加密资产作为保证金抵押品的日期。
加密行业普遍认为,加密技术适合全天候交易与即时结算。CFTC去年十二月的指引明确了哪些代币化资产可以用作抵押,并规定了其估值和交易所需金额的计算方式。
CFTC与美国证监会的协调
CFTC明确表示,其相关指引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保持一致,两大机构正在共同推进加密领域的监管框架。
CFTC指出,期货佣金商在持有比特币(BTC)及以太坊(ETH)仓位时,资本留存要求为20%,而稳定币则按2%征收。

通知还指出,参与试点的期货佣金商在前3个月内只能接受比特币、以太坊或稳定币作为抵押品,并需及时报告任何重大网络安全或系统问题。此外,他们需每周报告客户各类账户所持有的加密货币总额。
三个月后,其他加密货币也可作为抵押品,报告义务将终止。
通知还明确,只有专属支付稳定币可作为客户隔离账户中的剩余权益进行存放,期货佣金商不能接受其他加密货币用于该目的。
CFTC表示,加密货币及稳定币不得作为未清算掉期交易的抵押品,但符合监管要求的掉期交易商可以使用合格资产的代币化版本,且代币化资产需赋予持有人与传统形式相同的权利。
衍生品清算机构可以接受加密货币和稳定币作为已清算交易的初始保证金,但需符合CFTC关于信用、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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